答:按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定辦法》規定,申請保密資格的單位,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申請書及相關材料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二)工商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正本(復印件);
(三)在登記機關備案的章程;
(四)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上市公司最近一次的年度報告);
(五)科研生產場所產權證書或者租賃合同(復印件);
(六)軍隊資格審查申請受理點、軍工集團公司、項目總承包單位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出具的保密資格認定等級建議表;
(七)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