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宣傳單位作為宣傳思想戰線的“排頭兵”,由于單位性質、專業特點和人員結構等方面的原因,保密工作存在一些共通性問題,通過開展保密自查自評工作,可以一窺制約新聞宣傳單位保密工作的癥結。
幾個認識誤區
新聞宣傳工作不涉密。新聞宣傳單位開展保密自查自評時,常有工作人員以“我的工作不涉密”為由回避檢查,這反映出部分媒體從業人員的保密認識誤區。新聞宣傳工作具有高度的政治性、紀律性,很多工作內容涉及國家秘密或敏感信息,一旦泄露會對對外交往、社會安定等方面造成損害。中新社前記者高瑜,就因向境外媒體泄露中央關于意識形態領域的涉密文件而受到刑事處罰。此外,新聞單位大都設有負責對口聯系不同戰線的采編崗位,俗稱“跑線記者”。跑“國防線”“政法線”“金融線”“科技線”等重點涉密領域和部門的采編人員,對這些領域的政策動向了解較深,接觸涉密信息機會多,保密意識不強必然會帶來泄密隱患。
保密工作妨礙信息共享。當前,新聞宣傳單位正積極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媒體從業人員大都熟練掌握各類互聯網工具,為了提高傳播度,常常把信息冠以“內部消息”“絕密事項”等吸引眼球的標題,讓人產生“有密難保”的錯誤觀念。同時,政務信息公開漸成潮流,公民知情權、監督權得到進一步保障。一些媒體從業人員長期通過相關部門的信息公開渠道獲取新聞內容,對于信息公開的操作方式駕輕就熟,但是對于信息公開和保密的界限認知則較為模糊。甚至有少數記者為了盡早搶到“大料猛料”,使盡渾身解數獲取涉密信息,并認為保密工作妨礙信息公開。此前就曾發生境外媒體通過多種渠道,向我經濟部門和金融證券行業人員求證相關預測數據的案例,嚴重影響了政府公信力。
非公職人員無保密責任。目前,新聞媒體的編輯記者以簽訂勞動合同的聘用人員為主,不是公職人員。在開展自查自評工作時,部分媒體從業人員以非公職身份為“擋箭牌”,回避保密責任和義務。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從公開渠道獲取情報支出少、風險低、收效大,目前已成為境外情報機構開展工作的重心。美國國家情報委員會前主席托馬斯·芬格(Thomas Fingar)曾表示,學術機構、大眾媒體等公開渠道能為美國多數情報機構提供高達90%的信息。保守國家秘密是全體公民的自覺行為,作為公開信息生產者的媒體從業人員保密責任尤為重大。
幾個管理難題
新聞宣傳單位既要堅持黨管宣傳、黨管媒體原則,又要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兼具事業單位和市場化企業的雙重屬性,在人員管理方面存在較大難度。
一是聘用人員多,約束性弱。近年來,隨著文化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各地新聞宣傳單位集團化、產業化進程加快,原有事業編制不能滿足需求,大多采取編內和編外并行的“雙軌制”人員管理模式,且編外聘用人員以專業技術崗位和專業管理崗位為主,工作在采編一線,數量遠遠超過在編人員。從新聞宣傳單位角度看,同時存在單位聘用、部門自聘、勞務派遣等多種形式,各業務部門根據專業崗位需求自行設定條件,缺乏統一的考核標準,管理較為松散隨意。從聘用人員角度看,自身具備一定程度的專業能力,且承擔了大部分采編工作。但聘用身份的約束性較弱,客觀上容易導致人員不穩定,加大了保密管理難度。
二是年齡結構輕,思想活躍。調查研究顯示,當前,70%以上的媒體從業人員為40歲以下的中青年,其中30歲以下的占比達40%以上,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達到80%以上。相比于整體數據,采編一線編輯記者更年輕,受教育程度更高,受市場經濟沖擊影響更大,客觀上增加了保密管理難度。同時,我國高校新聞傳播學專業教育大量采用西方經典新聞理論教材,強調新聞宣傳報道的公開性、及時性,將新聞報道行為游離于意識形態之外,鼓吹新聞自由,反對政府對信息進行管控。且隨著自媒體的傳播內容新聞性提升,信息發布平臺進一步向自媒體轉移,愈加暴露出部分媒體從業人信息安全保護意識淡漠的問題。2013年美國《時代》雜志網站曾刊登題為《想看看中國最新絕密軍事基地嗎?只需要谷歌搜索》的文章,公布了我國首艘航母遼寧艦的分析報告,其引用資料全部來自于國內自媒體的博文、圖片。媒體從業人員的無心之舉,有可能拱手送密。
三是對外交流頻繁,管控難度增大。當前,國內外媒體交流合作日趨深化,既有“走出去”,也有“請進來”。一方面有“世界互聯網大會”“世界媒體峰會”等政府、媒體和行業協會積極策劃的系列交流活動;另一方面,外國記者來華采訪的障礙逐漸減少,交流主渠道不再由政府一手包辦,由媒體和民間機構作為主體“請進來”的情況越來越多。這一系列舉措為深化中外媒體交流合作,向世界傳播中國聲音,講好中國故事產生了積極影響,但是交流活動中人員和信息管控難度加大,也對新聞宣傳單位的保密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戰。
保密素養仍需提升
保密自查自評暴露出部分新聞宣傳單位及從業人員保密專業知識技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
不了解保密事項范圍。有通報披露,某地檢察院工作人員向新聞單位發送關于該地公安局刑警隊副隊長濫用職權、受賄案辦理情況的稿件,未經保密審查即刊出,泄露了大量公安工作中的涉密信息。從保密自查自評情況來看,新聞宣傳單位根據相關規定,都設置了定密責任人。但在新聞報道實踐中,若信息提供單位保密審查工作不到位,向編輯記者提供了敏感信息甚至涉密信息,一線編輯記者對該專業領域保密事項范圍不熟悉,則無法對信息是否涉密作出準確判斷。
缺乏保密技術防護技能。中央媒體派駐各地分社、記者站和各級黨報黨刊都承擔了內參編輯職責。內參主要報道重要時政動向、負面新聞、爭議話題、突發事件、重要技術突破、基層民意等敏感內容,部分重大信息在公開前屬于國家秘密。新聞宣傳單位保密自查自評對象以行政人員為主,對長期外派的采編人員鞭長莫及。編輯記者在外出采寫內參稿件過程中,缺少保密技術防護手段,直接在非涉密或連接互聯網的筆記本電腦上組稿,根本無法保證信息安全。
專業技術力量不足。新聞宣傳單位的信息化部門工作重心偏向采、編、錄、播、審等工作的技術保障,深度參與保密自查自評工作不足。以保密辦為主體開展保密自查自評工作時,保密員身兼數職,專業技術能力相對缺乏,自查自評常常變成口頭提醒,技術檢查缺位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新聞宣傳單位的保密自查自評工作效果。
新聞宣傳單位應從保密自查自評發現的問題著手,重點抓好全員保密宣傳教育。在對機關干部進行保密宣傳教育同時,將采編人員、聘用人員、運維人員納入保密教育范圍,結合不同崗位業務工作特點,針對性地做好新聞編發各個環節的保密工作,提升保密管理水平。具體到檢查工作中,應在宣傳主管部門領導下,積極借助本部門、本系統專業力量開展保密自查自評。同時,探索建立與公安、外事、金融、科技、網信、保密等部門的協同配合機制,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的新聞報道繃緊保密弦,扎實做好信息公開前的保密審查。編輯記者采訪過程中,對采寫內容是否屬于國家秘密不明確的,要聽取受訪單位的意見。遇到有可能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內容,要與相關部門包括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協調會商,確保不因無知而“拱手送密”。
(原載于《保密工作》2017年第7期)